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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获评2020-2021年度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时间:2023-04-13  作者:  新闻来源:

经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等13家省级单位联合评选,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被命名为2020-2021年度吉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成为四平市检察机关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青少年维权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多措并举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一、成立专门的未检团队,用专业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对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准确分析研究院里人员配备、办案机构等情况后,针对院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实际,成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并选派业务能力强、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女性检察官担任“未检办”主任,同时配备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讯问室、被害人询问室、帮教室等功能区域,用“专业”去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帮教涉案未成年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对于青少年犯罪着重结合“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对于初次违法且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会深入分析案件产生的根本原因,采用适当的方式办理案件;对于侵害青少年犯罪,我们始终坚持严厉打击,今年以来,我院共批准逮捕侵害青少年犯罪案件14件17人,起诉侵害青少年犯罪案件17件19人,极大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的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受到犯罪侵害且家庭较为困难的青少年,我院也采取了心理疏导、资金帮扶等一系列救助措施,帮助其早日走出阴影,回归校园。

 

三、主动开展法治宣讲,传播法治理念

 

我院未检办积极吸纳全院优秀的检察干警牵头成立了“法治守护、未爱同行”法治宣讲团,同时实现我院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全覆盖。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一年来,宣讲团利用开学季、毕业季、五四青年节、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共开展法治进校园7次,向全县1000余名师生传播法律知识,系好青少年第一颗“法治扣子”,在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与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自我保护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青少年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的安宁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我院将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