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市院关于反洗钱工作部署任务,加大对涉毒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2023年4月6日,伊通满族自治县公检法机关在县检察院会议室召开关于毒品案件反洗钱工作的联席会议,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分管领导及全体干警、第一检察部主任、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公安局法制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公检法机关深刻分析了反洗钱工作的形势和要求,对办理毒品案件反洗钱犯罪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难点、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建立了《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就如何有效推动反洗钱工作达成以下共识: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转变思想观念。打击治理洗钱犯罪事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要把打击涉毒洗钱犯罪当作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以扎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打击涉毒洗钱犯罪工作。二是要落实同步审查工作要求,贯彻“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在侦办毒品犯罪案件时,要注意审查涉案资金持有、转移、使用过程相关的证据,追踪资金链条,查明是否涉及洗钱犯罪事实,深挖洗钱尤其“自洗钱”犯罪。检察机关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时,要及时同步审查洗钱犯罪线索,发现线索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做好跟踪督办工作,提升洗钱案件质效,做到诉的出去,判的下来。三是要定期召开交流研讨会议,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深入学习洗钱罪及《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自洗钱”的规定,围绕洗钱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与固定、构成要件、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交流学习,加深对洗钱罪名尤其是“自洗钱”犯罪的理解,确保准确适用法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学习结合办案实际,及时总结规律和经验。四是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通过联席会议机制、案件线索发现移送、提前介入等方面开展全面协作,对毒品犯罪案件相关洗钱犯罪线索加强分析研判、信息共享,主动与银行等相关单位沟通,积极推动统一思想认识和法律适用,共同搭建预防和打击洗钱罪的合作平台,形成打击涉毒洗钱犯罪工作合力。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各单位的配合联动,切实担负起惩治洗钱犯罪的检察职责,为全面加强反洗钱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