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辽宁省某某律师事务所秦律师,是你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因近期没办法到伊通申请阅卷,想咨询一下能不能异地阅卷?”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接到电话询问后,立即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审核阅卷律师身份信息和“三证”等手续,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其补齐后,主动与该律师所在的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及时将制作好的加密电子卷宗通过检察业务2.0系统推送至皇姑区人民检察院,由皇姑区人民检察院按照相关规定将光盘交予律师。
我院将电子卷宗推送至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后,立即通知律师可以到该院去取电子卷宗光盘。秦律师感叹:“之前异地查阅卷宗,来来回回耽误不少时间,现在检察机关之间能线上传输文件,律师能就地办理异地阅卷,省时省力,方便快捷,服务到位!”此次异地阅卷是今年我院通过检察业务系统开展的第一例异地阅卷服务,通过我院与异地检察院协同联动,实现了“数据跑”代替“律师跑”,为律师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充分运用智慧检务平台为律师提供优质服务,是检察机关切实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举措,也是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的时代要求。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推进“现场阅卷+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的多元化阅卷服务,以多举措满足律师多元化阅卷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为当事人、律师及诉讼代理人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