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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将法庭搬到“家门口”,把法律“种”在群众心

时间:2024-03-27  作者:  新闻来源:

日前,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合三道村村委会,在三道乡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家门口”的庭审,我院依法对三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三道村村委会部分干部及村民到场旁听。

庭审现场,审判员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依法进行了判决。庭审结束后,公诉人通过发放相关材料、以案释法等形式,向旁听的村民进行了现场普法,解读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和酒驾醉驾的危害,用鲜活的案例告诫村民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深刻认识酒后驾驶的危害和法律后果,克服侥幸心理,遵守交规,珍爱生命。

这场既有秩序又接地气的庭审,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是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生动诠释,是落实最高检、省院、市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让老百姓零距离地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公正与权威、力量和温度,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